1、创新“公司+农户”的企业化利益联接横式
在“公司+农户”模式中,任何企业与大量小农户的联结都会产生巨大的交易成本,再加上契约本身不完善、利益连接不紧密,致使契约双方的诚信度低,违约行为时有发生。使公司和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更加紧密便成为创新的关键。
案例1:“公司+中介人+农户”模式。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公司利用“虚拟高价”和“公司+中介人+农户”模式,取得成功。具体操作是:①公司以高价向农户提供鸡苗和饲料,保证高价回收成品鸡,确保农户能获得一个稳定的净收益。②苗鸡、饲料由公司预付给农户,在收购肉鸡时一次性结算。③公司先与经纪人(多数情况下是某个养殖大户)发生业务关系,由经纪人为农民作风险担保,公司收购产品后的款项直接交给经纪人,由经纪人扣除代付款及相应的佣金后付给农民。这些经营策略使公司与农户保持了稳定的信用关系,签约农户由最初的600户发展到了现在地28000户。

图:寿光蔬菜高科技示范园培育辣椒新品种
案例2:“公司+基地+重点专业户”模式。四川四海发展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和四川省猪肉出口先进企业。产品销往全国各大中城市,并自营出口到俄罗斯、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公司实行“公司+基地+重点专业户”的模式,采取统一供种、统一供料、统一防疫、统一饲养标准、统一回收的“五统一”措施,建设出口生猪专用生产基地,并带动养殖户10万余户。公司对DLY三元杂交猪、PIC五元生猪按高于普通猪的价格予以收购,对养殖困难户实行仔猪、饲料、防疫“三赊销”方式,使农户每头猪增加收入50元以上。
案例3:科迪集团“承租返包”模式。科迪集团是一家集科、工、农、牧、商于一体的全国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之一。从1997年开始,公司通过“承租返包”的形式陆续将芦笋、甜玉米、牧草等高附加值作物的生产纳入到企业内部,有效地保证了加工原料的供应。具体操作是:通过和农户签订合同,科迪集团以I年每亩地500公斤粮食(250公斤玉米和250公斤小麦)承租农民的土地,然后,公司对连片的土地统一规划布局并进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再返包给种田技术能手(农户)。承包户从科迪租种土地,双方签订合同,按照科迪的要求种植,由科迪统一提供各种蔬菜种子,然后科迪再统一收购,获得成功。

图:科迪集团的宣传定位
2、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利益连接分配模式
案例:双流县永安镇地瓜研究协会:协会以合作制原则组建而成,协会的会员有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加入协会须交纳会费,会员按其在协会中分工不同可分为生产型会员(负责地瓜籽生产的农民)、初加工会员(把生产会员交上来的地瓜籽进行分选、包装的农民)、营销会员(由牧马山种植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以团体会员的身份加入,他们负责把包装好的地瓜秄通过自己的营销网络把产品发往各地)。协会的利益分配关系为:生产型会员可按其交售的地瓜籽数量、质量得到自己应有的收入,初加工会员在分选、包装时可以获取每斤0.2元至0.3元的劳务收入,而营销会员统一使用协会的品牌对外销售时要向协会缴纳每斤0.02元的管理费用,这部分收入用作协会的科研、宣传等活动,以及提取一定比例按农户对协会的贡献进行返利。该协会会员遍及15个乡镇,带动农户I万多户,地瓜籽种植面积达1.5万多亩,2003年产量达200多万公斤。在协会的组织下,产品统一包装、统—品牌、统一销往全国甚至远销美国、越南等地,产品在国内市场上占有率高达80%左右,农民总收入3400多万元。
3、股份式和股份合作式利益联接方式
股份合作制的组织形式目前最具有创新性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农民以资金、土地、设备、技术等生产要素入股,参股农户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拥有龙头企业赋予的管理权和监督权,龙头企业对农户在技术、资金、营销等方面承担一定的义务,形成以资产为纽带的新型经济运行机制。在这种类型中,企业与农民由各自独立的利益主体变为统一的利益主体,股权、红利成为最主要的利益调节器。目前这种组织形式数量不多且规模较小、融资能力不强、农户和企业之间的权力与利益关系还没有理顺,需进一步完善。
大连农业高科技园区的金州区的相应园区实行土地股份制经营,采取农民土地承包入股、年初保底分配、年终盈余分红、入股农民优先进园作业等的方法,实施土地流转。2001年,有189户农民将204hm2土地入股,入股农民每667m2收入股金200元、分红260元,每个参加园区工作的劳动力年均收入5000元。
(作者:杜新月 北方温室大棚建设网)